據知情人士表示,中國制定了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指導意見,以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管,更好地防范系統性風險。知情人士稱,首批至少50家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或將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據稱,監管層擬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特別監管要求,增強其持續經營能力,降低發生重大的風險的可能性監管包括流動性、資本充足率、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部門將協調相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所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是指業務規模較大、業務復雜程度較高、一旦發生風險事件將給地區或全球金融體系帶來沖擊的金融機構。根據二十國集團戛納峰會通過的協議,這些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將被要求額外增加資本金,金融穩定理事會將在每年11月對名單進行審查和更新。去年9月20日,國家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深改委第四次會議,當時會議強調,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對于彌補金融監管短板,引導大型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要明確政策導向,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識別、監管、處置作出制度性安排,加強金融監管的集中統一、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此次中國制定相關指導意見,是對此前會議要求的落實。